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不论中外的礼教之大防,本来也是为女人打算的,使美貌的女人更难到手,更值钱,对于不好看的女人也是一种保护,不至于到处面对着这些失败。他听他母亲的话,其实也和他自己心中的话相仿佛,可是到了他母亲嘴里,不知怎么,就像是沾辱了他的逻辑。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第1篇他吻她,她眼泪流了一脸,是他哭了还是她哭了,两人都不明白。几次未说完的话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第1篇
他吻她,她眼泪流了一脸,是他哭了还是她哭了,两人都不明白。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噹噹打起钟来,他觉得一房间都是她的声音,虽然她久久沉默着。
在外国的时候,但凡遇见一个中国人便是他乡遇故知。在家乡再遇见他乡的故知,一回熟、两回生,渐渐的也就疏远了。
他从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喜悦,仿佛这个人整个是他手里创造出来的。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书里。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他听他母亲的话,其实也和他自己心中的话相仿佛,可是到了他母亲嘴里,不知怎么,就像是沾辱了他的逻辑。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借口。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同她在一起,好像和一群正在长大的大孩子们同住,真是催人老的。
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这个原配妻子就成了饭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颗难以忘记的朱砂痣。
他渺茫地感到外界的温情的反应,不止有一个母亲,一个世界到处都是他的老母,眼泪汪汪,睁眼只看见他一个人。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各自到达高潮,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
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灯光之下一见王娇蕊,却把他看呆了。她不知可是才洗了澡,换上一套睡衣,是南洋华侨家常穿的纱笼布制的澳?,那纱笼不伤印的花,黑压压的也不知是龙蛇还是草木,牵丝攀藤,乌金里面绽出橘绿。衬得屋子里的夜色也深了。这穿堂在暗黄色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她等不及地一下子要从现在跳到未来,现在是好的,将来还要好。
他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就是说,男人无论挑了哪一个,日久都不会珍惜了,反而会只念及未挑的那一个的好。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不过是桃花扇。
订婚与结婚之间相隔的日子太短了,她私下里是觉得惋惜的,据她所知,那应当是一生最好的一段。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他自己认为是堕落了,从高处跌落的物件,比它本身的重量要重上许多倍。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
一个微黑的傍晚,到处清风湿雾虚飘飘的,空气轻轻拍在脸上像个毛毛的粉扑子。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常常她向他凝视,眼色里有柔情,又有轻微的嘲笑,也嘲笑他,也嘲笑她自己。
她的话使他下泪,然而眼泪也还是身外物。
我的一生,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了。
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
当然,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底,像是一种精致仿古信笺上微凸的粉紫人像,在妻子和情妇之前,振保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一个是巴黎妓女,一个是叫玫瑰的姑娘。
那些女人之所以喜欢好人,无非是觉得他这样的人可以给当给他上。
在家乡再遇见他乡的故知,一回熟、两回生,渐渐的也就疏远了。
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
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吗?
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他看着他手造的世界,他没有法子毁了它。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
振保跟着琴哼起那支歌来,她仿佛没听见,只管弹下去,换了支别的。他没有胆量跟着唱了。他立在玻璃门口,久久看着她,他眼睛里生出泪珠来,因为他和她到底是在一处了,两个人,也有身体,也有心。他有点希望她看见他的眼泪,可是她只顾弹她的琴,振保烦恼起来,走近些,帮她掀琴谱,有意的打搅她,可是她并不理会,她根本没照着谱,调子是她背熟了的,自管自从手底悠悠流出来。振保突然又是气,又是怕,仿佛他和她完全没有什么相干。
没有她在跟前,他才有机会想出诸般反对的理由。像现在,他就疑心自己做了傻瓜,入了圈套。
静静的笑从他眼里流出来,像眼泪似的流了一脸。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
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隔壁坐着奶奶,怀里向着小孩,孩子的脚底心紧紧抵在翠园的腿上。小小的老虎听红鞋包着柔软而坚硬的角这至少是真的。
佟振保不知道他和王娇蕊属于哪一种,更不知道他和烟鹂属于哪一种,只是他们很快结婚了。
也许每一个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调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
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她立在玻璃门边,穿着灰地橙红条子的绸衫,可是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笼统的白。她是细高身量,一直线下去,仅在有无间的一点波折是在那幼小的乳的尖端,和那突出的胯骨上。风迎面吹来,衣裳朝后飞着,越显得人的单薄。脸生得宽柔秀丽。可是,还是单只觉得白。
她的一技之长是玩弄男人,如同那善翻筋斗的小丑,在圣母的台前翻筋斗,她也以同样的虔诚把这一点献给她的爱。
这次的恋爱,整个地就是不应该,他屡次拿这犯罪性来刺激他自己,爱得更凶些。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从那天起他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他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无奈玫瑰有点疯疯傻傻的,这样的女人在国外很普通,到中国来却行不通,若娶了移植到家乡,算是个劳神伤财的事,振宝心里自然是清楚的。
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他的。
她所要的死是诗意的,动人的死,可是人们的眼睛里没有悲悯。
回忆久了,记忆就失了真。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因为太瞌睡,终于连梦也睡着了。
可是人的胆子到底小。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许多的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
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
不论中外的礼教之大防,本来也是为女人打算的,使美貌的女人更难到手,更值钱,对于不好看的女人也是一种保护,不至于到处面对着这些失败。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自己的人来往么?
振保追想恰才那一幕,的确,是很见老了。连她的老,他也妒忌她。他看看他的妻,结了婚八年,还是像什么事都没经过似的,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你没听见过这句话么?女人有改变主张的权利。
禁不起她这样的稚气的娇媚,他渐渐软化了。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有两个这样的人,至少两个,一个红玫瑰,一个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的血,白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就变成了粘在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变成了心窝的一颗朱砂痣。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著你回家。
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砸碎他自己。
如今他非但有真才实学,做人做事也让人没话说: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说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义气。
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这女人的心身的温暖覆在他上面像一床软缎面子的鸭绒被,他悠然地出了汗,觉得一种情感上的奢侈。
振保很知道,和一个女人发生过关系以后,当着人再碰到她的身体,那神情完全是两样的,及其明显。
他这女人,吃着旁人的饭,住着旁人的房子,姓着旁人的姓。可是振保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第2篇
白兰地的热情直冲到他脸上,他变成火眼金睛。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不过是桃花扇。
他听他母亲的话,其实也和他自己心中的话相仿佛,可是到了他母亲嘴里,不知怎么,就像是沾辱了他的逻辑。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许多的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
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这个原配妻子就成了饭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颗难以忘记的朱砂痣。
只要是戏剧化的,虚假的悲哀,他们都能接受。
她所要的死是诗意的,动人的死,可是人们的眼睛里没有悲悯。
禁不起她这样的稚气的娇媚,他渐渐软化了。
不论中外的礼教之大防,本来也是为女人打算的,使美貌的女人更难到手,更值钱,对于不好看的女人也是一种保护,不至于到处面对着这些失败。
硕大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振保追想恰才那一幕,的确,是很见老了。连她的老,他也妒忌她。他看看他的妻,结了婚八年,还是像什么事都没经过似的,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
以生意人的直觉,他感到,光只提到律师二字,已经将自己牵涉进去,到很深的地步。
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砸碎他自己。
她的身子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
没想到场面一大,她更发现她的不够。
她的话使他下泪,然而眼泪也还是身外物。
订婚与结婚之间相隔的日子太短了,她私下里是觉得惋惜的,据她所知,那应当是一生最好的一段。
对于世上一切的漠视使她的淡蓝的眼睛变为没有颜色的。她闭上眼,偏过头去。她的下巴与颈项瘦到极点,像蜜枣吮得光剩下核,核上只沾着一点毛毛的肉衣子。
汝良从此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他的书现在总是很干净。
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
秦雪梅吊孝,小和尚哭灵,小寡妇上坟,都不难使人同声一哭。
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噹噹打起钟来,他觉得一房间都是她的声音,虽然她久久沉默着。
隔壁坐着奶奶,怀里向着小孩,孩子的脚底心紧紧抵在翠园的腿上。小小的老虎听红鞋包着柔软而坚硬的角这至少是真的。
佟振保不知道他和王娇蕊属于哪一种,更不知道他和烟鹂属于哪一种,只是他们很快结婚了,因为有时候拥有和失去都是一刹那的事。
他冷眼看着他们俩,雨的大白嘴唇紧紧贴在玻璃窗上,喷着气,外头是一片冷与糊涂,里面关得严严地,分外亲切地可以觉得房间里有这样的三个人。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
振保很知道,和一个女人发生过关系以后,当着人再碰到她的身体,那神情完全是两样的,及其明显。
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她不能够自然地接受这些分内的权利,因为踌躇,因而更为迟钝了。
他渺茫地感到外界的温情的反应,不止有一个母亲,一个世界到处都是他的老母,眼泪汪汪,睁眼只看见他一个人。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你这样的好人,女人一见了你就想替你做媒,可并不想把你留给自己。
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
因为太瞌睡,终于连梦也睡着了。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妖娆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灯光之下一见王娇蕊,却把他看呆了。她不知可是才洗了澡,换上一套睡衣,是南洋华侨家常穿的纱笼布制的澳,那纱笼不伤印的花,黑压压的也不知是龙蛇还是草木,牵丝攀藤,乌金里面绽出橘绿。衬得屋子里的夜色也深了。这穿堂在暗黄色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
他不知道烟鹂听无线电,不过是愿意听见人的声音。
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调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
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各自到达高潮,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他的。
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
这次的恋爱,整个地就是不应该,他屡次拿这犯罪性来刺激他自己,爱得更凶些。
我的一生,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了。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只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她穿的一件曳地的长袍,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略移动一步,仿佛她刚才所占有的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衣服似乎做得太小了,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缎带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也只有她能够若无其事地穿着这样的衣服。
如果社会不答应,毁的是他的前途。
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
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
我自己也是个没事做的人,偏偏瞧不起没事做的人。
他看着他手造的世界,他没有法子毁了它。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
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他向客室里走,心里继续砰砰跳,有一种奇异的命里注定的感觉。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自己的人来往么?
常常她向他凝视,眼色里有柔情,又有轻微的嘲笑,也嘲笑他,也嘲笑她自己。
在外国的时候,但凡遇见一个中国人便是他乡遇故知。在家乡再遇见他乡的故知,一回熟、两回生,渐渐的也就疏远了。
他这女人,吃着旁人的饭,住着旁人的房子,姓着旁人的姓。可是振保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他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她的白把她和周围的恶劣的东西隔开来了,像病院里的白屏风。
静静的笑从他眼里流出来,像眼泪似的流了一脸。
他自己认为是堕落了,从高处跌落的物件,比它本身的重量要重上许多倍。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著你回家。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
没有爱的时候,不也是这样的么?若是没有爱,也能够这样,你一定会看不起我。
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
风吹着两片落叶蹋啦蹋啦仿佛没人穿的破鞋,自己走上一程子。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吗?
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
这穿堂在暗黄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她的一技之长是玩弄男人,如同那善翻筋斗的小丑,在圣母的台前翻筋斗,她也以同样的虔诚把这一点献给她的爱。
同她在一起,好像和一群正在长大的大孩子们同住,真是催人老的。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没有她在跟前,他才有机会想出诸般反对的理由。像现在,他就疑心自己做了傻瓜,入了圈套。
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
那些女人之所以喜欢好人,无非是觉得他这样的人可以给当给他上。
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
她是一无所有的年轻人,甚至于连个性都没有。
沁西亚的脸也红了,像电灯罩上歇了个粉红翅的飞蛾,反映到她脸上一点最轻微的飘忽的红色,她很快合上了书,做出随便的神气,另在封面上找了块空地将她的名字写给他看。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如同一个含冤的小孩,哭着,不得下台,不知道怎样停止,声嘶力竭,也得继续哭下去,渐渐忘了起初是为什么哭的。
电影已经开映多时,穿堂里空荡荡的,冷落了下来,便成了宫怨的场面,遥遥听见别殿的箫鼓。
他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
清早上学去,冬天的小树,叶子像一粒粒胶质的金珠子。
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
他吻她,她眼泪流了一脸,是他哭了还是她哭了,两人都不明白。
背着他自己,他未尝不懊悔。
她立在玻璃门边,穿着灰地橙红条子的绸衫,可是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笼统的白。她是细高身量,一直线下去,仅在有无间的一点波折是在那幼小的乳的尖端,和那突出的胯骨上。风迎面吹来,衣裳朝后飞着,越显得人的单薄。脸生得宽柔秀丽。可是,还是单只觉得白。
他心中留下了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这个爱人。
他分明知道是他躲着她而不是她躲着他,不等她开口,先抢着说了,也是一种自卫。
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
隔着那灰灰的,嗡嗡的,蠢蠢欲动的人海,仿佛有一只船在天涯叫着,凄清的一两声。
他的前途,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叫他怎么舍得轻易由它风流云散呢?阔少爷小姐的安全,因为是承袭来的,可以不拿它当回事,他却是好不容易的呀!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从那天起他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一个男人身边通常有这样两种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白玫瑰,久而久之,白的成了衣服上的白米粒,而红的却成了心头的朱砂痣;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成了窗前的明月光。
把她放在较生疏的形势中,徒然暴露她的短处,徒然引起许多是非。
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知识一开,初发现他们的自由是件稀罕的东西,便守不住它了。就因为自由是可珍贵的,它仿佛烫手似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她一辈子就只这么一天,总得有点值得一记的,留到老年时去追想。
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从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喜悦,仿佛这个人整个是他手里创造出来的。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书里。
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底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
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只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她等不及地一下子要从现在跳到未来,现在是好的,将来还要好。
地板正中躺着烟鹂的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子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振保坐在床沿上,看了许久。再躺下的时候,他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
雨已经小了不少,渐渐停了。街上成了河,水波里倒映着一盏街灯,像一连串射出去就没有了的白金箭镞。车辆行过,铺拉铺拉拖着白烂的浪花,孔雀屏似地展开了,掩了街灯的影子。白孔雀屏里渐渐冒出金星,孔雀尾巴渐长渐淡,车过去了,依旧剩下白金的箭镞,在暗黄的河上射出去就没有了,射出去就没有了。
他把一条腿搁在膝盖上,用毛巾揩干每一个脚趾,忽然疼惜自己起来。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许多叽叽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感情的一种满足。
怎么这些时都没有看见你?我以为你像糖似的化了去了!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他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一个人,对你借口太多,那是因为不想在乎。
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 第3篇
他听他母亲的话,其实也和他自己心中的话相仿佛,可是到了他母亲嘴里,不知怎么,就像是沾辱了他的逻辑。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他把一条腿搁在膝盖上,用毛巾揩干每一个脚趾,忽然疼惜自己起来。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隔壁坐着奶奶,怀里向着小孩,孩子的脚底心紧紧抵在翠园的腿上。小小的老虎听红鞋包着柔软而坚硬的角这至少是真的。
他从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喜悦,仿佛这个人整个是他手里创造出来的。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书里。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佟振保不知道他和王娇蕊属于哪一种,更不知道他和烟鹂属于哪一种,只是他们很快结婚了,因为有时候拥有和失去都是一刹那的事。
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
一个男人身边通常有这样两种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白玫瑰,久而久之,白的成了衣服上的白米粒,而红的却成了心头的朱砂痣;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成了窗前的明月光。
沁西亚的脸也红了,像电灯罩上歇了个粉红翅的飞蛾,反映到她脸上一点最轻微的飘忽的红色,她很快合上了书,做出随便的神气,另在封面上找了块空地将她的名字写给他看。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振保很知道,和一个女人发生过关系以后,当着人再碰到她的身体,那神情完全是两样的,及其明显。
不论中外的礼教之大防,本来也是为女人打算的,使美貌的女人更难到手,更值钱,对于不好看的女人也是一种保护,不至于到处面对着这些失败。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他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一个人,对你借口太多,那是因为不想在乎。
他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
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调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
在外国的时候,但凡遇见一个中国人便是他乡遇故知。在家乡再遇见他乡的故知,一回熟、两回生,渐渐的也就疏远了。
订婚与结婚之间相隔的日子太短了,她私下里是觉得惋惜的,据她所知,那应当是一生最好的一段。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
这穿堂在暗黄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妖娆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他冷眼看着他们俩,雨的大白嘴唇紧紧贴在玻璃窗上,喷着气,外头是一片冷与糊涂,里面关得严严地,分外亲切地可以觉得房间里有这样的三个人。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
没有她在跟前,他才有机会想出诸般反对的理由。像现在,他就疑心自己做了傻瓜,入了圈套。
电影已经开映多时,穿堂里空荡荡的,冷落了下来,便成了宫怨的场面,遥遥听见别殿的箫鼓。
如同一个含冤的小孩,哭着,不得下台,不知道怎样停止,声嘶力竭,也得继续哭下去,渐渐忘了起初是为什么哭的。
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
振保追想恰才那一幕,的确,是很见老了。连她的老,他也妒忌她。他看看他的妻,结了婚八年,还是像什么事都没经过似的,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他分明知道是他躲着她而不是她躲着他,不等她开口,先抢着说了,也是一种自卫。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噹噹打起钟来,他觉得一房间都是她的声音,虽然她久久沉默着。
从那天起他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许多叽叽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感情的一种满足。
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底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
她的一技之长是玩弄男人,如同那善翻筋斗的小丑,在圣母的台前翻筋斗,她也以同样的虔诚把这一点献给她的爱。
她穿的一件曳地的长袍,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略移动一步,仿佛她刚才所占有的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衣服似乎做得太小了,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缎带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也只有她能够若无其事地穿着这样的衣服。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自己的人来往么?
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隔着那灰灰的,嗡嗡的,蠢蠢欲动的人海,仿佛有一只船在天涯叫着,凄清的一两声。
灯光之下一见王娇蕊,却把他看呆了。她不知可是才洗了澡,换上一套睡衣,是南洋华侨家常穿的纱笼布制的澳,那纱笼不伤印的花,黑压压的也不知是龙蛇还是草木,牵丝攀藤,乌金里面绽出橘绿。衬得屋子里的夜色也深了。这穿堂在暗黄色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各自到达高潮,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知识一开,初发现他们的自由是件稀罕的东西,便守不住它了。就因为自由是可珍贵的,它仿佛烫手似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
他的前途,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叫他怎么舍得轻易由它风流云散呢?阔少爷小姐的安全,因为是承袭来的,可以不拿它当回事,他却是好不容易的呀!
地板正中躺着烟鹂的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子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振保坐在床沿上,看了许久。再躺下的时候,他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
硕大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她立在玻璃门边,穿着灰地橙红条子的绸衫,可是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笼统的白。她是细高身量,一直线下去,仅在有无间的一点波折是在那幼小的乳的尖端,和那突出的胯骨上。风迎面吹来,衣裳朝后飞着,越显得人的单薄。脸生得宽柔秀丽。可是,还是单只觉得白。
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只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对于世上一切的漠视使她的淡蓝的眼睛变为没有颜色的。她闭上眼,偏过头去。她的下巴与颈项瘦到极点,像蜜枣吮得光剩下核,核上只沾着一点毛毛的肉衣子。
他渺茫地感到外界的温情的反应,不止有一个母亲,一个世界到处都是他的老母,眼泪汪汪,睁眼只看见他一个人。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这个原配妻子就成了饭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颗难以忘记的朱砂痣。
他这女人,吃着旁人的饭,住着旁人的房子,姓着旁人的姓。可是振保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以生意人的直觉,他感到,光只提到律师二字,已经将自己牵涉进去,到很深的地步。
雨已经小了不少,渐渐停了。街上成了河,水波里倒映着一盏街灯,像一连串射出去就没有了的白金箭镞。车辆行过,铺拉铺拉拖着白烂的浪花,孔雀屏似地展开了,掩了街灯的影子。白孔雀屏里渐渐冒出金星,孔雀尾巴渐长渐淡,车过去了,依旧剩下白金的箭镞,在暗黄的河上射出去就没有了,射出去就没有了。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只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关于红玫瑰: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就分享完了,您有什么想法可以联系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