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玫瑰白玫瑰
没想到场面一大,她更发现她的不够。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吗?
红玫瑰白玫瑰
红玫瑰白玫瑰 第1篇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
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吗?
同她在一起,好像和一群正在长大的大孩子们同住,真是催人老的。
她的身子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
因为太瞌睡,终于连梦也睡着了。
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秦雪梅吊孝,小和尚哭灵,小寡妇上坟,都不难使人同声一哭。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我自己也是个没事做的人,偏偏瞧不起没事做的人。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
她不能够自然地接受这些分内的权利,因为踌躇,因而更为迟钝了。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许多的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
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
他吻她,她眼泪流了一脸,是他哭了还是她哭了,两人都不明白。
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
背着他自己,他未尝不懊悔。
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
她所要的死是诗意的,动人的死,可是人们的眼睛里没有悲悯。
这次的恋爱,整个地就是不应该,他屡次拿这犯罪性来刺激他自己,爱得更凶些。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的一生,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了。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怎么这些时都没有看见你?我以为你像糖似的化了去了!
没想到场面一大,她更发现她的不够。
如果社会不答应,毁的是他的前途。
她的话使他下泪,然而眼泪也还是身外物。
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
白兰地的热情直冲到他脸上,他变成火眼金睛。
她是一无所有的年轻人,甚至于连个性都没有。
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
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
汝良从此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他的书现在总是很干净。
没有爱的时候,不也是这样的么?若是没有爱,也能够这样,你一定会看不起我。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
静静的笑从他眼里流出来,像眼泪似的流了一脸。
她的白把她和周围的恶劣的东西隔开来了,像病院里的白屏风。
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
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禁不起她这样的稚气的娇媚,他渐渐软化了。
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
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
她等不及地一下子要从现在跳到未来,现在是好的,将来还要好。
把她放在较生疏的形势中,徒然暴露她的短处,徒然引起许多是非。
常常她向他凝视,眼色里有柔情,又有轻微的嘲笑,也嘲笑他,也嘲笑她自己。
他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
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砸碎他自己。
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他心中留下了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这个爱人。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著你回家。
他不知道烟鹂听无线电,不过是愿意听见人的声音。
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
他向客室里走,心里继续砰砰跳,有一种奇异的命里注定的感觉。
那些女人之所以喜欢好人,无非是觉得他这样的人可以给当给他上。
只要是戏剧化的,虚假的悲哀,他们都能接受。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
她一辈子就只这么一天,总得有点值得一记的,留到老年时去追想。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
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你这样的好人,女人一见了你就想替你做媒,可并不想把你留给自己。
他自己认为是堕落了,从高处跌落的物件,比它本身的重量要重上许多倍。
风吹着两片落叶蹋啦蹋啦仿佛没人穿的破鞋,自己走上一程子。
他看着他手造的世界,他没有法子毁了它。
清早上学去,冬天的小树,叶子像一粒粒胶质的金珠子。
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不过是桃花扇。
红玫瑰白玫瑰 第2篇
没想到场面一大,她更发现她的不够。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
佟振保不知道他和王娇蕊属于哪一种,更不知道他和烟鹂属于哪一种,只是他们很快结婚了,因为有时候拥有和失去都是一刹那的事。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他把一条腿搁在膝盖上,用毛巾揩干每一个脚趾,忽然疼惜自己起来。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汝良从此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他的书现在总是很干净。
许多叽叽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感情的一种满足。
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电影已经开映多时,穿堂里空荡荡的,冷落了下来,便成了宫怨的场面,遥遥听见别殿的箫鼓。
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底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沁西亚的脸也红了,像电灯罩上歇了个粉红翅的飞蛾,反映到她脸上一点最轻微的飘忽的红色,她很快合上了书,做出随便的神气,另在封面上找了块空地将她的名字写给他看。
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我自己也是个没事做的人,偏偏瞧不起没事做的人。
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如果社会不答应,毁的是他的前途。
他渺茫地感到外界的温情的反应,不止有一个母亲,一个世界到处都是他的老母,眼泪汪汪,睁眼只看见他一个人。
他心中留下了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这个爱人。
清早上学去,冬天的小树,叶子像一粒粒胶质的金珠子。
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
静静的笑从他眼里流出来,像眼泪似的流了一脸。
风吹着两片落叶蹋啦蹋啦仿佛没人穿的破鞋,自己走上一程子。
从那天起他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
在对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巧合!
把她放在较生疏的形势中,徒然暴露她的短处,徒然引起许多是非。
硕大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知识一开,初发现他们的自由是件稀罕的东西,便守不住它了。就因为自由是可珍贵的,它仿佛烫手似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在外国的时候,但凡遇见一个中国人便是他乡遇故知。在家乡再遇见他乡的故知,一回熟、两回生,渐渐的也就疏远了。
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吗?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各自到达高潮,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他从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喜悦,仿佛这个人整个是他手里创造出来的。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书里。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许多的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
她一辈子就只这么一天,总得有点值得一记的,留到老年时去追想。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对于世上一切的漠视使她的淡蓝的眼睛变为没有颜色的。她闭上眼,偏过头去。她的下巴与颈项瘦到极点,像蜜枣吮得光剩下核,核上只沾着一点毛毛的肉衣子。
他自己认为是堕落了,从高处跌落的物件,比它本身的重量要重上许多倍。
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
怎么这些时都没有看见你?我以为你像糖似的化了去了!
没有她在跟前,他才有机会想出诸般反对的理由。像现在,他就疑心自己做了傻瓜,入了圈套。
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
白兰地的热情直冲到他脸上,他变成火眼金睛。
他不知道烟鹂听无线电,不过是愿意听见人的声音。
灯光之下一见王娇蕊,却把他看呆了。她不知可是才洗了澡,换上一套睡衣,是南洋华侨家常穿的纱笼布制的澳,那纱笼不伤印的花,黑压压的也不知是龙蛇还是草木,牵丝攀藤,乌金里面绽出橘绿。衬得屋子里的夜色也深了。这穿堂在暗黄色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这个原配妻子就成了饭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颗难以忘记的朱砂痣。
因为太瞌睡,终于连梦也睡着了。
你这样的好人,女人一见了你就想替你做媒,可并不想把你留给自己。
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
雨已经小了不少,渐渐停了。街上成了河,水波里倒映着一盏街灯,像一连串射出去就没有了的白金箭镞。车辆行过,铺拉铺拉拖着白烂的浪花,孔雀屏似地展开了,掩了街灯的影子。白孔雀屏里渐渐冒出金星,孔雀尾巴渐长渐淡,车过去了,依旧剩下白金的箭镞,在暗黄的河上射出去就没有了,射出去就没有了。
隔壁坐着奶奶,怀里向着小孩,孩子的脚底心紧紧抵在翠园的腿上。小小的老虎听红鞋包着柔软而坚硬的角这至少是真的。
她所要的死是诗意的,动人的死,可是人们的眼睛里没有悲悯。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她的话使他下泪,然而眼泪也还是身外物。
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他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一个人,对你借口太多,那是因为不想在乎。
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只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不过是桃花扇。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自己的人来往么?
他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遗憾!
他向客室里走,心里继续砰砰跳,有一种奇异的命里注定的感觉。
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常常她向他凝视,眼色里有柔情,又有轻微的嘲笑,也嘲笑他,也嘲笑她自己。
我的一生,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了。
他这女人,吃着旁人的饭,住着旁人的房子,姓着旁人的姓。可是振保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地板正中躺着烟鹂的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子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振保坐在床沿上,看了许久。再躺下的时候,他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
他吻她,她眼泪流了一脸,是他哭了还是她哭了,两人都不明白。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
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心酸!
振保很知道,和一个女人发生过关系以后,当着人再碰到她的身体,那神情完全是两样的,及其明显。
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这次的恋爱,整个地就是不应该,他屡次拿这犯罪性来刺激他自己,爱得更凶些。
他听他母亲的话,其实也和他自己心中的话相仿佛,可是到了他母亲嘴里,不知怎么,就像是沾辱了他的逻辑。
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订婚与结婚之间相隔的日子太短了,她私下里是觉得惋惜的,据她所知,那应当是一生最好的一段。
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她的。
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他的。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只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
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
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
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她不能够自然地接受这些分内的权利,因为踌躇,因而更为迟钝了。
禁不起她这样的稚气的娇媚,他渐渐软化了。
振保追想恰才那一幕,的确,是很见老了。连她的老,他也妒忌她。他看看他的妻,结了婚八年,还是像什么事都没经过似的,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他冷眼看着他们俩,雨的大白嘴唇紧紧贴在玻璃窗上,喷着气,外头是一片冷与糊涂,里面关得严严地,分外亲切地可以觉得房间里有这样的三个人。
如同一个含冤的小孩,哭着,不得下台,不知道怎样停止,声嘶力竭,也得继续哭下去,渐渐忘了起初是为什么哭的。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妖娆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秦雪梅吊孝,小和尚哭灵,小寡妇上坟,都不难使人同声一哭。
她的一技之长是玩弄男人,如同那善翻筋斗的小丑,在圣母的台前翻筋斗,她也以同样的虔诚把这一点献给她的爱。
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
同她在一起,好像和一群正在长大的大孩子们同住,真是催人老的。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
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
他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她等不及地一下子要从现在跳到未来,现在是好的,将来还要好。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
不论中外的礼教之大防,本来也是为女人打算的,使美貌的女人更难到手,更值钱,对于不好看的女人也是一种保护,不至于到处面对着这些失败。
一个男人身边通常有这样两种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白玫瑰,久而久之,白的成了衣服上的白米粒,而红的却成了心头的朱砂痣;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成了窗前的明月光。
没有爱的时候,不也是这样的么?若是没有爱,也能够这样,你一定会看不起我。
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调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
他分明知道是他躲着她而不是她躲着他,不等她开口,先抢着说了,也是一种自卫。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背着他自己,他未尝不懊悔。
在错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感伤!
她立在玻璃门边,穿着灰地橙红条子的绸衫,可是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笼统的白。她是细高身量,一直线下去,仅在有无间的一点波折是在那幼小的乳的尖端,和那突出的胯骨上。风迎面吹来,衣裳朝后飞着,越显得人的单薄。脸生得宽柔秀丽。可是,还是单只觉得白。
她的白把她和周围的恶劣的东西隔开来了,像病院里的白屏风。
隔着那灰灰的,嗡嗡的,蠢蠢欲动的人海,仿佛有一只船在天涯叫着,凄清的一两声。
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这穿堂在暗黄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他的前途,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叫他怎么舍得轻易由它风流云散呢?阔少爷小姐的安全,因为是承袭来的,可以不拿它当回事,他却是好不容易的呀!
她是一无所有的年轻人,甚至于连个性都没有。
她的身子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
那些女人之所以喜欢好人,无非是觉得他这样的人可以给当给他上。
只要是戏剧化的,虚假的悲哀,他们都能接受。
以生意人的直觉,他感到,光只提到律师二字,已经将自己牵涉进去,到很深的地步。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他看着他手造的世界,他没有法子毁了它。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
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著你回家。
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她穿的一件曳地的长袍,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略移动一步,仿佛她刚才所占有的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衣服似乎做得太小了,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缎带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也只有她能够若无其事地穿着这样的衣服。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噹噹打起钟来,他觉得一房间都是她的声音,虽然她久久沉默着。
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砸碎他自己。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
红玫瑰白玫瑰 第3篇
只有年轻人是自由的,知识一开,初发现他们的自由是件稀罕的东西,便守不住它了。就因为自由是可珍贵的,它仿佛烫手似的自由的人到处磕头礼拜求人家收下他的自由。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自己的人来往么?
不论中外的礼教之大防,本来也是为女人打算的,使美貌的女人更难到手,更值钱,对于不好看的女人也是一种保护,不至于到处面对着这些失败。
他把一条腿搁在膝盖上,用毛巾揩干每一个脚趾,忽然疼惜自己起来。他看着自己的皮肉,不像是自己在看,而像是自己之外的一个爱人,深深悲伤着,觉得他白糟蹋了自己。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他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一个人,对你借口太多,那是因为不想在乎。
他冷眼看着他们俩,雨的大白嘴唇紧紧贴在玻璃窗上,喷着气,外头是一片冷与糊涂,里面关得严严地,分外亲切地可以觉得房间里有这样的三个人。
订婚与结婚之间相隔的日子太短了,她私下里是觉得惋惜的,据她所知,那应当是一生最好的一段。
没有她在跟前,他才有机会想出诸般反对的理由。像现在,他就疑心自己做了傻瓜,入了圈套。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
他从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喜悦,仿佛这个人整个是他手里创造出来的。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书里。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
对于世上一切的漠视使她的淡蓝的眼睛变为没有颜色的。她闭上眼,偏过头去。她的下巴与颈项瘦到极点,像蜜枣吮得光剩下核,核上只沾着一点毛毛的肉衣子。
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所以,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永远有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永远地渴望别的玫瑰媚惑的来临。
她立在玻璃门边,穿着灰地橙红条子的绸衫,可是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笼统的白。她是细高身量,一直线下去,仅在有无间的一点波折是在那幼小的乳的尖端,和那突出的胯骨上。风迎面吹来,衣裳朝后飞着,越显得人的单薄。脸生得宽柔秀丽。可是,还是单只觉得白。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蕴涵着千个面目,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它。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会展露给你世上最微妙的色彩。彼刻,纯白艳红,呈现另番甜美的面貌。那样曼妙的花朵,需要刻骨的爱怜,聪慧的温情,才可以灌溉。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
振保追想恰才那一幕,的确,是很见老了。连她的老,他也妒忌她。他看看他的妻,结了婚八年,还是像什么事都没经过似的,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雨已经小了不少,渐渐停了。街上成了河,水波里倒映着一盏街灯,像一连串射出去就没有了的白金箭镞。车辆行过,铺拉铺拉拖着白烂的浪花,孔雀屏似地展开了,掩了街灯的影子。白孔雀屏里渐渐冒出金星,孔雀尾巴渐长渐淡,车过去了,依旧剩下白金的箭镞,在暗黄的河上射出去就没有了,射出去就没有了。
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只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灯光之下一见王娇蕊,却把他看呆了。她不知可是才洗了澡,换上一套睡衣,是南洋华侨家常穿的纱笼布制的澳,那纱笼不伤印的花,黑压压的也不知是龙蛇还是草木,牵丝攀藤,乌金里面绽出橘绿。衬得屋子里的夜色也深了。这穿堂在暗黄色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以生意人的直觉,他感到,光只提到律师二字,已经将自己牵涉进去,到很深的地步。
他的前途,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叫他怎么舍得轻易由它风流云散呢?阔少爷小姐的安全,因为是承袭来的,可以不拿它当回事,他却是好不容易的呀!
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这个原配妻子就成了饭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颗难以忘记的朱砂痣。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隔着那灰灰的,嗡嗡的,蠢蠢欲动的人海,仿佛有一只船在天涯叫着,凄清的一两声。
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
然而,在度过如醉如痴欣喜若狂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他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妖娆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红色的玫瑰,芳香弥散,辛辣魅惑。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调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
一个男人身边通常有这样两种女人,至少是两个。娶了白玫瑰,久而久之,白的成了衣服上的白米粒,而红的却成了心头的朱砂痣;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成了窗前的明月光。
地板正中躺着烟鹂的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子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振保坐在床沿上,看了许久。再躺下的时候,他叹了口气,觉得他旧日的善良的空气一点一点偷着走近,包围了他。
他听他母亲的话,其实也和他自己心中的话相仿佛,可是到了他母亲嘴里,不知怎么,就像是沾辱了他的逻辑。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只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她穿的一件曳地的长袍,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略移动一步,仿佛她刚才所占有的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衣服似乎做得太小了,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缎带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也只有她能够若无其事地穿着这样的衣服。
从那天起他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在外国的时候,但凡遇见一个中国人便是他乡遇故知。在家乡再遇见他乡的故知,一回熟、两回生,渐渐的也就疏远了。
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底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他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他这女人,吃着旁人的饭,住着旁人的房子,姓着旁人的姓。可是振保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他分明知道是他躲着她而不是她躲着他,不等她开口,先抢着说了,也是一种自卫。
她的一技之长是玩弄男人,如同那善翻筋斗的小丑,在圣母的台前翻筋斗,她也以同样的虔诚把这一点献给她的爱。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噹噹打起钟来,他觉得一房间都是她的声音,虽然她久久沉默着。
隔壁坐着奶奶,怀里向着小孩,孩子的脚底心紧紧抵在翠园的腿上。小小的老虎听红鞋包着柔软而坚硬的角这至少是真的。
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
振保很知道,和一个女人发生过关系以后,当着人再碰到她的身体,那神情完全是两样的,及其明显。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如同一个含冤的小孩,哭着,不得下台,不知道怎样停止,声嘶力竭,也得继续哭下去,渐渐忘了起初是为什么哭的。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佟振保不知道他和王娇蕊属于哪一种,更不知道他和烟鹂属于哪一种,只是他们很快结婚了,因为有时候拥有和失去都是一刹那的事。
电影已经开映多时,穿堂里空荡荡的,冷落了下来,便成了宫怨的场面,遥遥听见别殿的箫鼓。
男子憧憬一个女子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唯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到对的人,是种幸福!
这穿堂在暗黄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沁西亚的脸也红了,像电灯罩上歇了个粉红翅的飞蛾,反映到她脸上一点最轻微的飘忽的红色,她很快合上了书,做出随便的神气,另在封面上找了块空地将她的名字写给他看。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各自到达高潮,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他渺茫地感到外界的温情的反应,不止有一个母亲,一个世界到处都是他的老母,眼泪汪汪,睁眼只看见他一个人。
硕大无比的自身和这腐烂而美丽的世界,两个尸首背对背栓在一起,你坠着我,我坠着你,往下沉。
许多叽叽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感情的一种满足。
红玫瑰白玫瑰 第4篇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著你回家。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他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一个人,对你借口太多,那是因为不想在乎。
那时振保还在爱丁堡求学,有一次旅行时道经巴黎,一支欢快的钢琴曲静静塞满了太阳的长街上,振保像是乱梦颠倒,在一个巴黎妓女身上度过了一生中最羞耻的三十分钟。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他分明知道是他躲着她而不是她躲着他,不等她开口,先抢着说了,也是一种自卫。
订婚与结婚之间相隔的日子太短了,烟鹂私下里是觉得惋惜的,据她所知,那应当是一生最好的一段。然而真的到了结婚那天,她还是高兴的,那天早上她还没有十分醒来,迷迷糊糊的已经仿佛在那里梳头,抬起胳膊,对着镜子,有一种奇异的努力的感觉,像是装在玻璃试管里,试着往上顶,顶掉管子上的盖,等不急地一下子要从现在跳到未来。现在是好的,将来还要好她把双臂伸到未来的窗子外,那边的浩浩的风,通过她的头发。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有两个这样的人,至少两个,一个红玫瑰,一个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的血,白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就变成了粘在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变成了心窝的一颗朱砂痣。
白兰地的热情直冲到他脸上,他变成火眼金睛。
许多叽叽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感情的一种满足。
没有爱的时候,不也是这样的么?若是没有爱,也能够这样,你一定会看不起我。
街上成了河,水波里倒映着一盏街灯,像一连串射出去就没有了的白金箭簇。
真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么有什么,因此,遇见一个略具抵抗力的,便觉得他是值得思念的。
她的身子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
如果说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撞破了头,血溅在扇子上略加渲染成为桃花扇,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没想到场面一大,她更发现她的不够。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自己的人来往么?
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
同她在一起,好像和一群正在长大的大孩子们同住,真是催人老的。
背着他自己,他未尝不懊悔。
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
对于世上一切的漠视使她的淡蓝的眼睛变为没有颜色的。她闭上眼,偏过头去。她的下巴与颈项瘦到极点,像蜜枣吮得光剩下核,核上只沾着一点毛毛的肉衣子。
汝良从此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他的书现在总是很干净。
振保收到了上海染织厂的聘书,他要回去了,玫瑰心里升腾起一种绝望的执拗。
你这样的好人,女人一见了你就想替你做媒,可并不想把你留给自己。
这女人的心身的温暖覆在他上面像一床软缎面子的鸭绒被,他悠然地出了汗,觉得一种情感上的奢侈。
从那天起他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她等不及地一下子要从现在跳到未来,现在是好的,将来还要好。
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
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看她的头发!到处都是到处都是她,牵牵绊绊的。
她的白把她和周围的恶劣的东西隔开来了,像病院里的白屏风。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我自己也是个没事做的人,偏偏瞧不起没事做的人。
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最可喜莫如克服困难,每次想起来都重新庆幸。
这穿堂在暗黄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因为太瞌睡,终于连梦也睡着了。
如同一个含冤的小孩,哭着,不得下台,不知道怎样停止,声嘶力竭,也得继续哭下去,渐渐忘了起初是为什么哭的。
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这个原配妻子就成了饭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颗难以忘记的朱砂痣。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
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调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
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砸碎他自己。
他的前途,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叫他怎么舍得轻易由它风流云散呢?阔少爷小姐的安全,因为是承袭来的,可以不拿它当回事,他却是好不容易的呀!
他心中留下了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这个爱人。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只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一个知己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沁西亚的脸也红了,像电灯罩上歇了个粉红翅的飞蛾,反映到她脸上一点最轻微的飘忽的红色,她很快合上了书,做出随便的神气,另在封面上找了块空地将她的名字写给他看。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风吹着两片落叶蹋啦蹋啦仿佛没人穿的破鞋,自己走上一程子。
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电影已经开映多时,穿堂里空荡荡的,冷落了下来,便成了宫怨的场面,遥遥听见别殿的箫鼓。
雨已经小了不少,渐渐停了。街上成了河,水波里倒映着一盏街灯,像一连串射出去就没有了的白金箭镞。车辆行过,铺拉铺拉拖着白烂的浪花,孔雀屏似地展开了,掩了街灯的影子。白孔雀屏里渐渐冒出金星,孔雀尾巴渐长渐淡,车过去了,依旧剩下白金的箭镞,在暗黄的河上射出去就没有了,射出去就没有了。
他不知道烟鹂听无线电,不过是愿意听见人的声音。
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嫖,不怕嫖得下流,随便,肮脏黯败。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振保抬起头,在公共汽车司机人座右突的小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但是因为车身的摇动,镜子里的脸也跟着颤抖不定,非常奇异的一种心平气和的颤抖,像有人在他脸上轻轻推拿似的。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止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
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
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吗?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她穿的一件曳地的长袍,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略移动一步,仿佛她刚才所占有的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衣服似乎做得太小了,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缎带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也只有她能够若无其事地穿着这样的衣服。
她的话使他下泪,然而眼泪也还是身外物。
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他的。
他向客室里走,心里继续砰砰跳,有一种奇异的命里注定的感觉。
我的一生,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了。
把她放在较生疏的形势中,徒然暴露她的短处,徒然引起许多是非。
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底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
她一辈子就只这么一天,总得有点值得一记的,留到老年时去追想。
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
清早上学去,冬天的小树,叶子像一粒粒胶质的金珠子。
隔着那灰灰的,嗡嗡的,蠢蠢欲动的人海,仿佛有一只船在天涯叫着,凄清的一两声。
以生意人的直觉,他感到,光只提到律师二字,已经将自己牵涉进去,到很深的地步。
如果社会不答应,毁的是他的前途。
他冷眼看着他们俩,雨的大白嘴唇紧紧贴在玻璃窗上,喷着气,外头是一片冷与糊涂,里面关得严严地,分外亲切地可以觉得房间里有这样的三个人。
振保只觉得浑身燥热,心里着实烦恼,他喜欢热烈而且娶不得的女人,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没有危险的,然而振保却总觉得牵牵绊绊。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怎么这些时都没有看见你?我以为你像糖似的化了去了!
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许多的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
她不能够自然地接受这些分内的权利,因为踌躇,因而更为迟钝了。
她是一无所有的年轻人,甚至于连个性都没有。
娇蕊这样的人,如此痴心地坐在他大衣之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来笼罩着她,还不够,索性点起他吸剩的香烟真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么有什么,因此,遇见了一个略具抵抗力的,便觉得他是值得思念的。婴孩的头脑与成熟的妇人的美是最具诱惑性的联合。这下子振保完全被征服了。
红玫瑰白玫瑰 第5篇
他自己认为是堕落了,从高处跌落的物件,比它本身的重量要重上许多倍。
在家乡再遇见他乡的故知,一回熟、两回生,渐渐的也就疏远了。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振保很知道,和一个女人发生过关系以后,当着人再碰到她的身体,那神情完全是两样的,及其明显。
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
那些女人之所以喜欢好人,无非是觉得他这样的人可以给当给他上。
不论中外的礼教之大防,本来也是为女人打算的,使美貌的女人更难到手,更值钱,对于不好看的女人也是一种保护,不至于到处面对着这些失败。
隔壁坐着奶奶,怀里向着小孩,孩子的脚底心紧紧抵在翠园的腿上。小小的老虎听红鞋包着柔软而坚硬的角这至少是真的。
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就是说,男人无论挑了哪一个,日久都不会珍惜了,反而会只念及未挑的那一个的好。
同她在一起,好像和一群正在长大的大孩子们同住,真是催人老的。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
回忆久了,记忆就失了真。
振保追想恰才那一幕,的确,是很见老了。连她的老,他也妒忌她。他看看他的妻,结了婚八年,还是像什么事都没经过似的,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她立在玻璃门边,穿着灰地橙红条子的绸衫,可是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笼统的白。她是细高身量,一直线下去,仅在有无间的一点波折是在那幼小的乳的尖端,和那突出的胯骨上。风迎面吹来,衣裳朝后飞着,越显得人的单薄。脸生得宽柔秀丽。可是,还是单只觉得白。
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这个原配妻子就成了饭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颗难以忘记的朱砂痣。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有两个这样的人,至少两个,一个红玫瑰,一个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的血,白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就变成了粘在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变成了心窝的一颗朱砂痣。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
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静静的笑从他眼里流出来,像眼泪似的流了一脸。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各自到达高潮,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她的一技之长是玩弄男人,如同那善翻筋斗的小丑,在圣母的台前翻筋斗,她也以同样的虔诚把这一点献给她的爱。
从那天起他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当然,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底,像是一种精致仿古信笺上微凸的粉紫人像,在妻子和情妇之前,振保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一个是巴黎妓女,一个是叫玫瑰的姑娘。
如今他非但有真才实学,做人做事也让人没话说: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说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义气。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订婚与结婚之间相隔的日子太短了,她私下里是觉得惋惜的,据她所知,那应当是一生最好的一段。
她的话使他下泪,然而眼泪也还是身外物。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调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著你回家。
振保跟着琴哼起那支歌来,她仿佛没听见,只管弹下去,换了支别的。他没有胆量跟着唱了。他立在玻璃门口,久久看着她,他眼睛里生出泪珠来,因为他和她到底是在一处了,两个人,也有身体,也有心。他有点希望她看见他的眼泪,可是她只顾弹她的琴,振保烦恼起来,走近些,帮她掀琴谱,有意的打搅她,可是她并不理会,她根本没照着谱,调子是她背熟了的,自管自从手底悠悠流出来。振保突然又是气,又是怕,仿佛他和她完全没有什么相干。
这次的恋爱,整个地就是不应该,他屡次拿这犯罪性来刺激他自己,爱得更凶些。
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他的。
灯光之下一见王娇蕊,却把他看呆了。她不知可是才洗了澡,换上一套睡衣,是南洋华侨家常穿的纱笼布制的澳?,那纱笼不伤印的花,黑压压的也不知是龙蛇还是草木,牵丝攀藤,乌金里面绽出橘绿。衬得屋子里的夜色也深了。这穿堂在暗黄色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在外国的时候,但凡遇见一个中国人便是他乡遇故知。在家乡再遇见他乡的故知,一回熟、两回生,渐渐的也就疏远了。
一个微黑的傍晚,到处清风湿雾虚飘飘的,空气轻轻拍在脸上像个毛毛的粉扑子。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无奈玫瑰有点疯疯傻傻的,这样的女人在国外很普通,到中国来却行不通,若娶了移植到家乡,算是个劳神伤财的事,振宝心里自然是清楚的。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不过是桃花扇。
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
因为太瞌睡,终于连梦也睡着了。
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砸碎他自己。
他从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喜悦,仿佛这个人整个是他手里创造出来的。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书里。
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
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她等不及地一下子要从现在跳到未来,现在是好的,将来还要好。
禁不起她这样的稚气的娇媚,他渐渐软化了。
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他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这女人的心身的温暖覆在他上面像一床软缎面子的鸭绒被,他悠然地出了汗,觉得一种情感上的奢侈。
常常她向他凝视,眼色里有柔情,又有轻微的嘲笑,也嘲笑他,也嘲笑她自己。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
他听他母亲的话,其实也和他自己心中的话相仿佛,可是到了他母亲嘴里,不知怎么,就像是沾辱了他的逻辑。
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
他这女人,吃着旁人的饭,住着旁人的房子,姓着旁人的姓。可是振保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自己的人来往么?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许多的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没有她在跟前,他才有机会想出诸般反对的理由。像现在,他就疑心自己做了傻瓜,入了圈套。
他渺茫地感到外界的温情的反应,不止有一个母亲,一个世界到处都是他的老母,眼泪汪汪,睁眼只看见他一个人。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佟振保不知道他和王娇蕊属于哪一种,更不知道他和烟鹂属于哪一种,只是他们很快结婚了。
他吻她,她眼泪流了一脸,是他哭了还是她哭了,两人都不明白。
可是人的胆子到底小。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噹噹打起钟来,他觉得一房间都是她的声音,虽然她久久沉默着。
你没听见过这句话么?女人有改变主张的权利。
也许每一个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吗?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借口。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他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他看着他手造的世界,他没有法子毁了它。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我的一生,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了。
她所要的死是诗意的,动人的死,可是人们的眼睛里没有悲悯。
红玫瑰白玫瑰 第6篇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有两个这样的人,至少两个,一个红玫瑰,一个白玫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的血,白的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就变成了粘在衣服上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变成了心窝的一颗朱砂痣。
静静的笑从他眼里流出来,像眼泪似的流了一脸。
他自己认为是堕落了,从高处跌落的物件,比它本身的重量要重上许多倍。
雨已经小了不少,渐渐停了。街上成了河,水波里倒映着一盏街灯,像一连串射出去就没有了的白金箭镞。车辆行过,铺拉铺拉拖着白烂的浪花,孔雀屏似地展开了,掩了街灯的影子。白孔雀屏里渐渐冒出金星,孔雀尾巴渐长渐淡,车过去了,依旧剩下白金的箭镞,在暗黄的河上射出去就没有了,射出去就没有了。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的一颗朱砂痣。
如今他非但有真才实学,做人做事也让人没话说: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说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义气。
他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噹噹打起钟来,他觉得一房间都是她的声音,虽然她久久沉默着。
她等不及地一下子要从现在跳到未来,现在是好的,将来还要好。
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
灯光之下一见王娇蕊,却把他看呆了。她不知可是才洗了澡,换上一套睡衣,是南洋华侨家常穿的纱笼布制的澳?,那纱笼不伤印的花,黑压压的也不知是龙蛇还是草木,牵丝攀藤,乌金里面绽出橘绿。衬得屋子里的夜色也深了。这穿堂在暗黄色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许多的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
一个人,如果没空,那是因为他不想有空,一个人,如果走不开,那是因为不想走开,一个人,对你借口太多,那是因为不想在乎。
她一辈子就只这么一天,总得有点值得一记的,留到老年时去追想。
他从心里生出一种奇异的喜悦,仿佛这个人整个是他手里创造出来的。她是他的,他对于她,说不上喜欢不喜欢,因为她是他的一部分。仿佛他只消走过去说一声: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么?便可以轻轻掐下她的头来夹在书里。
砸不掉他自造的家,他的妻,他的女儿,至少他可砸碎他自己。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对于世上一切的漠视使她的淡蓝的眼睛变为没有颜色的。她闭上眼,偏过头去。她的下巴与颈项瘦到极点,像蜜枣吮得光剩下核,核上只沾着一点毛毛的肉衣子。
振保跟着琴哼起那支歌来,她仿佛没听见,只管弹下去,换了支别的。他没有胆量跟着唱了。他立在玻璃门口,久久看着她,他眼睛里生出泪珠来,因为他和她到底是在一处了,两个人,也有身体,也有心。他有点希望她看见他的眼泪,可是她只顾弹她的琴,振保烦恼起来,走近些,帮她掀琴谱,有意的打搅她,可是她并不理会,她根本没照着谱,调子是她背熟了的,自管自从手底悠悠流出来。振保突然又是气,又是怕,仿佛他和她完全没有什么相干。
这次的恋爱,整个地就是不应该,他屡次拿这犯罪性来刺激他自己,爱得更凶些。
他,为了崇高的理智的制裁,以超人的铁一般的决定,舍弃了她。
沁西亚的脸也红了,像电灯罩上歇了个粉红翅的飞蛾,反映到她脸上一点最轻微的飘忽的红色,她很快合上了书,做出随便的神气,另在封面上找了块空地将她的名字写给他看。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
因为太瞌睡,终于连梦也睡着了。
以生意人的直觉,他感到,光只提到律师二字,已经将自己牵涉进去,到很深的地步。
原来是你!你是我的,你不知道吗?
这穿堂在暗黄的灯照里很像一截火车,从异乡开到异乡。火车上的女人是萍水相逢的,但是个可亲的女人。
也许每一个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在这冰凉水流中的沉沦。
他的举止多么光明磊落,他不能对不住当初的自己。
孤独的人有他们自己的泥沼。
娇蕊这样的人,如此痴心地坐在他大衣之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来笼罩着她,还不够,索性点起他吸剩的香烟真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么有什么,因此,遇见了一个略具抵抗力的,便觉得他是值得思念的。婴孩的头脑与成熟的妇人的美是最具诱惑性的联合。这下子振保完全被征服了。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
他这女人,吃着旁人的饭,住着旁人的房子,姓着旁人的姓。可是振保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你没听见过这句话么?女人有改变主张的权利。
当然,那空白上也有淡淡的人影子打底,像是一种精致仿古信笺上微凸的粉紫人像,在妻子和情妇之前,振保还有两个不要紧的女人:一个是巴黎妓女,一个是叫玫瑰的姑娘。
我的一生,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了。
振保收到了上海染织厂的聘书,他要回去了,玫瑰心里升腾起一种绝望的执拗。
那时振保还在爱丁堡求学,有一次旅行时道经巴黎,一支欢快的钢琴曲静静塞满了太阳的长街上,振保像是乱梦颠倒,在一个巴黎妓女身上度过了一生中最羞耻的三十分钟。
回忆久了,记忆就失了真。
没有爱的时候,不也是这样的么?若是没有爱,也能够这样,你一定会看不起我。
汝良从此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他的书现在总是很干净。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街上成了河,水波里倒映着一盏街灯,像一连串射出去就没有了的白金箭簇。
他向客室里走,心里继续砰砰跳,有一种奇异的命里注定的感觉。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他冷眼看着他们俩,雨的大白嘴唇紧紧贴在玻璃窗上,喷着气,外头是一片冷与糊涂,里面关得严严地,分外亲切地可以觉得房间里有这样的三个人。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是袖珍戏剧。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的出借口。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振保追想恰才那一幕,的确,是很见老了。连她的老,他也妒忌她。他看看他的妻,结了婚八年,还是像什么事都没经过似的,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清早上学去,冬天的小树,叶子像一粒粒胶质的金珠子。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他吻她,她眼泪流了一脸,是他哭了还是她哭了,两人都不明白。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一般的说来,活过半辈子的人,大都有一点真切的生活经验,一点独到的见解。他们从来没想到把它写下来,事过境迁,就此湮没了。
背着他自己,他未尝不懊悔。
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
照说,一个规矩的女人,知道有人喜欢她,除非她打算嫁给那个人,就得远着他。可是谁不喜欢同喜欢自己的人来往呢?难道她非得同不喜欢自己的人来往么?
我要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
同她在一起,好像和一群正在长大的大孩子们同住,真是催人老的。
真是个孩子,被惯坏了,一向要什么有什么,因此,遇见一个略具抵抗力的,便觉得他是值得思念的。
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底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一寸都是活的。
嫖,不怕嫖得下流,随便,肮脏黯败。
白兰地的热情直冲到他脸上,他变成火眼金睛。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
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
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
许多叽叽喳喳的肉的喜悦突然静了下来,只剩下一种苍凉的安宁,几乎没有感情的一种满足。
常常她向他凝视,眼色里有柔情,又有轻微的嘲笑,也嘲笑他,也嘲笑她自己。
她所要的死是诗意的,动人的死,可是人们的眼睛里没有悲悯。
佟振保不知道他和王娇蕊属于哪一种,更不知道他和烟鹂属于哪一种,只是他们很快结婚了。
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从那天起他就下了决心要创造一个对的世界,随身带着。在那袖珍世界里,他是绝对的主人。
这女人的心身的温暖覆在他上面像一床软缎面子的鸭绒被,他悠然地出了汗,觉得一种情感上的奢侈。
我自己也是个没事做的人,偏偏瞧不起没事做的人。
电影已经开映多时,穿堂里空荡荡的,冷落了下来,便成了宫怨的场面,遥遥听见别殿的箫鼓。
没有她在跟前,他才有机会想出诸般反对的理由。像现在,他就疑心自己做了傻瓜,入了圈套。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各自到达高潮,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他看着他手造的世界,他没有法子毁了它。
他分明知道是他躲着她而不是她躲着他,不等她开口,先抢着说了,也是一种自卫。
隔壁坐着奶奶,怀里向着小孩,孩子的脚底心紧紧抵在翠园的腿上。小小的老虎听红鞋包着柔软而坚硬的角这至少是真的。
她的身子从衣服里蹦出来,蹦到他身上,但是他是他自己的主人。
风吹着两片落叶蹋啦蹋啦仿佛没人穿的破鞋,自己走上一程子。
几次未说完的话,挂在半空像许多钟摆,以不同的速度滴答滴答摇,各有各的理路,推论下去,于不同的时候当当打起钟来。
她爱他,不为别的,就因为在许多人之中指定了这一个男人是他的。
在家乡再遇见他乡的故知,一回熟、两回生,渐渐的也就疏远了。
她立在玻璃门边,穿着灰地橙红条子的绸衫,可是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笼统的白。她是细高身量,一直线下去,仅在有无间的一点波折是在那幼小的乳的尖端,和那突出的胯骨上。风迎面吹来,衣裳朝后飞着,越显得人的单薄。脸生得宽柔秀丽。可是,还是单只觉得白。
可是人的胆子到底小。
一个知己就好像一面镜子,反映出我们天性中最优美的部分。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如果社会不答应,毁的是他的前途。
他心中留下了神圣而感伤的一角,放着这个爱人。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最可喜莫如克服困难,每次想起来都重新庆幸。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
她的白把她和周围的恶劣的东西隔开来了,像病院里的白屏风。
他的快乐更为快乐,因为觉得不应该。
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自由的妇人,他用不着对她负任何责任。
她的一技之长是玩弄男人,如同那善翻筋斗的小丑,在圣母的台前翻筋斗,她也以同样的虔诚把这一点献给她的爱。
订婚与结婚之间相隔的日子太短了,她私下里是觉得惋惜的,据她所知,那应当是一生最好的一段。
要是真的自杀,死了倒也就完了,生命却是比死更可怕的,生命可以无限制地发展下去,变的更坏,更坏,比当初想象中最不堪的境界还要不堪。
不论在环境上、思想上,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他渺茫地感到外界的温情的反应,不止有一个母亲,一个世界到处都是他的老母,眼泪汪汪,睁眼只看见他一个人。
振保把手伸到她的丝绒大衣底下去搂着她,隔着酸凉的水钻,银脆的绢花,许许多多玲珑累赘的东西,她的年轻的身子仿佛从衣服里蹦了出来。
太大的衣服另有一种特殊的诱惑性,走起路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有人的地方是人在颤抖,无人的地方是衣服在颤抖,虚虚实实,极其神秘。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短的是生命,长的是磨难。
怎么这些时都没有看见你?我以为你像糖似的化了去了!
振保只觉得浑身燥热,心里着实烦恼,他喜欢热烈而且娶不得的女人,一个任性的有夫之妇是最没有危险的,然而振保却总觉得牵牵绊绊。
沁西亚笔直向前看着,他所熟悉的侧影反衬在那强调的戏剧化的绿色背景上,异常明晰,仿佛脸上有点红,可是没有喜色。
看她的头发!到处都是到处都是她,牵牵绊绊的。
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不过是桃花扇。
她是个血肉之躯的人,不是他所做的虚无缥缈的梦,她身上的玫瑰紫绒线衫是心跳的绒线衫他看见她的心跳,他觉得他的心跳。
你这样的好人,女人一见了你就想替你做媒,可并不想把你留给自己。
如同一个含冤的小孩,哭着,不得下台,不知道怎样停止,声嘶力竭,也得继续哭下去,渐渐忘了起初是为什么哭的。
他不知道烟鹂听无线电,不过是愿意听见人的声音。
她不能够自然地接受这些分内的权利,因为踌躇,因而更为迟钝了。
在外国的时候,但凡遇见一个中国人便是他乡遇故知。在家乡再遇见他乡的故知,一回熟、两回生,渐渐的也就疏远了。
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珠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她是一无所有的年轻人,甚至于连个性都没有。
他的前途,都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叫他怎么舍得轻易由它风流云散呢?阔少爷小姐的安全,因为是承袭来的,可以不拿它当回事,他却是好不容易的呀!
振保抬起头,在公共汽车司机人座右突的小镜子里看见他自己的脸,很平静,但是因为车身的摇动,镜子里的脸也跟着颤抖不定,非常奇异的一种心平气和的颤抖,像有人在他脸上轻轻推拿似的。忽然,他的脸真的抖了起来,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在这一类的会晤里,如果必须有人哭泣,那应当是她。这完全不对,然而他竟不能止住自己。应当是她哭,由他来安慰她的。
如果说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些也是撞破了头,血溅在扇子上略加渲染成为桃花扇,振保的扇子却还是空白,而且笔酣墨饱,窗明几净,只等他落笔。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著你回家。
汝良迎着太阳骑着车,寒风吹着热身子,活人的太阳照不到死者的身上。
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但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盛放风情。
他听他母亲的话,其实也和他自己心中的话相仿佛,可是到了他母亲嘴里,不知怎么,就像是沾辱了他的逻辑。
把她放在较生疏的形势中,徒然暴露她的短处,徒然引起许多是非。
她的话使他下泪,然而眼泪也还是身外物。
他喜欢的是热的女人,放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
一个微黑的傍晚,到处清风湿雾虚飘飘的,空气轻轻拍在脸上像个毛毛的粉扑子。
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就是说,男人无论挑了哪一个,日久都不会珍惜了,反而会只念及未挑的那一个的好。
这样的一个女人,就连这样的一个女人,他在她身上花了钱,也还做不了她的主人,和她在一起的三十分钟是最羞耻的经验。
没想到场面一大,她更发现她的不够。
禁不起她这样的稚气的娇媚,他渐渐软化了。
一般富贵闲人与文艺青年前进青年虽然笑他俗,却都不嫌他,因为他的俗气是外国式的俗气。
时间短,可是相思是长的。
那些女人之所以喜欢好人,无非是觉得他这样的人可以给当给他上。
假如失去了情人而仍然和原配妻子在一起,那么这个原配妻子就成了饭渣子老是粘在身上,情人就是心口那颗难以忘记的朱砂痣。
地板正中躺着烟鹂一双绣花鞋,微带八字式,一只前些,一只后些,像有一个不敢现形的鬼怯怯向他走过来,央求着。
他是有始有终的,有条有理的。他整个地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纵然他遇到的事不是尽合理想的,给他自己心问口,口问心,几下子一调理,也就变得仿佛理想化了,万物各得其所。
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爱的。
隔着那灰灰的,嗡嗡的,蠢蠢欲动的人海,仿佛有一只船在天涯叫着,凄清的一两声。
订婚与结婚之间相隔的日子太短了,烟鹂私下里是觉得惋惜的,据她所知,那应当是一生最好的一段。然而真的到了结婚那天,她还是高兴的,那天早上她还没有十分醒来,迷迷糊糊的已经仿佛在那里梳头,抬起胳膊,对着镜子,有一种奇异的努力的感觉,像是装在玻璃试管里,试着往上顶,顶掉管子上的盖,等不急地一下子要从现在跳到未来。现在是好的,将来还要好她把双臂伸到未来的窗子外,那边的浩浩的风,通过她的头发。
这世界上有那么许多人,可是他们不能陪着你回家。到了夜深人静,还有无论何时,只要生死关头,深的暗的所在,那时候只能有一个真心爱的妻,或者就是寂寞的。
振保很知道,和一个女人发生过关系以后,当着人再碰到她的身体,那神情完全是两样的,及其明显。
她穿的一件曳地的长袍,是最鲜艳的潮湿的绿色,沾着什么就染绿了。她略略移动一步,仿佛她刚才所占有的空气上便留着个绿迹子。衣服似乎做得太小了,两边迸开一寸半的裂缝,用绿缎带十字交叉一路络了起来,露出里面深粉红的衬裙。那过分刺眼的色调是使人看久了要患色盲症的。也只有她能够若无其事地穿着这样的衣服。
无奈玫瑰有点疯疯傻傻的,这样的女人在国外很普通,到中国来却行不通,若娶了移植到家乡,算是个劳神伤财的事,振宝心里自然是清楚的。
不论中外的礼教之大防,本来也是为女人打算的,使美貌的女人更难到手,更值钱,对于不好看的女人也是一种保护,不至于到处面对着这些失败。
也许她不过是个极平常的女孩子,不过因为年轻的缘故,有点什么地方使人不能懂得。
空洞白净,永远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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